最近很喜歡「不證自明」這個詞。

這詞簡直是浪漫透了。我們在愛情裡、生活裡都曾經嘗試用各種方式證明自己是被愛的、被肯定的、被關懷的,而種種索求證明的舉動,卻都「證明」著心裡潛藏的不安全感。很多時候或許都是忍耐著,不去嘗試「證明」此類虛無縹緲的情感。

如果說,被愛、被肯定、被關懷,是不需要主動去求證,卻會自己雲開月明,這不是一種充滿幸福的浪漫嗎?

不過說穿了,「不證自明」這詞兒其實來自於一個組織學的理論,叫做「不證自明論(Axiomatic Theory)」。所講述的內容和這篇文章一點關係也沒有,是說明:要研究一個複雜的組織,必須同時探討組織的「結構」與組織的「功能」。

聽起來真是一點都不浪漫。

我的不證自明,來自於交會的眼神、嘴角的弧度、一同轉身的默契、不言不語卻可以在一舉一動中傳遞的關心…於是,在這些溫和平靜的日常裡,綿軟甘醇的幸福慢慢堆積,所有希冀的肯定「不證自明」。

雖然,不證自明有時候,也不過是自己幻想中的圓舞曲。

長大以後,慢慢體認到,有一種愛,不會一言一語地說出口,僅僅是在彼此間流動著,誰也不真正確定,誰也不真正肯定,沒有人緊握,沒有人束縛,沒有以前,也沒有以後。真正有的,只是藉由溫暖的支持、百分之百的信任,蓄積著並肩同行的緣份。

那就是我的,不證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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