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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relationship, when can we know what is enough?

當我們逐漸融入彼此的生活,每天上MSN第一件事是搜尋對方,上網馬上點開信箱,隨時查看手機是否有未接來電或未讀簡訊,在工作卻隨時想像對方在做甚麼?在一段關係裡,這樣是足夠了嗎?如果不想繼續陷入那種溫柔,或許竟然代表著該抽離的指標?

年歲漸長,談戀愛不再如以往單純簡單,當選擇開始一段關係時,我們必須考慮到彼此是否有前瞻性,發展的過程有沒有衝突-年輕時我們總是放任感情萌芽而從不加以遏止,那時候還年輕,喜歡就喜歡了(回頭想想,當時說的愛,大概並不真的是愛吧),毋須考量彼此是否擁有共度一生的可能;而今,或許是世故了,也或許是從沒放棄對家庭的渴望,在尚未覺察彼此持續相愛、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之前,我總壓抑著不敢真正愛上。

這個夏天,耳聞幾對原本比翼雙飛的伴侶紛紛背離,心情有些複雜,雖然這事並不新鮮,感情總有合有分,卻有些惋惜他們曾一起構築的未來就這樣幻化成泡影。過去也曾聽過,交往數年的男女朋友突然在遇見傾心喜歡的人之後,毫不眷戀的斬斷多年的牽掛,轉而追求新的未來;對此我很難做出甚麼反應,不論男女,真的不愛了,應該都可以做到無情的轉身離開吧,只是那無情,卻是對另一個人深深的有情了。

長日漫漫,時間流逝的速度有時快有時慢,在感情裡,我發現自己越來越難區分喜歡、愛跟習慣。喜歡是很有趣的情感,一開始喜歡上了,會想常常見面聊天,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的身影刻印在對方心上,希望幫自己增加一些分量,至少在這個人這輩子這些日子的生命記憶裡,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位置。

愛跟喜歡是不同的,愛比較無私而體諒。喜歡是希望對方跟自己多創造一些共同的回憶、把對方留在身邊,是希望常常聽見、看見對方,而這種情感是以自己為主的;愛不一樣,愛應當是希望對方好,希望對方快樂、幸福,就算因無法見面而苦苦思念,只要知道他/她過得好,一切都值得,愛比較廣衾,再無私深刻一點或許寧可自己痛苦,也不願對方傷心難受-用比喻來說,喜歡比較像是自轉,愛像公轉

那習慣呢?愛情裡的習慣,跟愛的本質有甚麼不同?跟伴侶在一起久了,彼此的生活習慣都了然於心,今天要吃甚麼菜、看甚麼節目、買甚麼生活用品、喜歡甚麼款式的衣服、聽甚麼音樂...彼此都太過熟悉,幾乎連問都不用問,日子久了,澎湃的感情也就漸趨平淡,連溝通的話都省了,因為彼此價值觀再熟悉不過,或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就是這意思,不過,在愛情轉化之後,或許換來的會是生活吧,像空氣一樣,平時不會覺察到對方的存在,若有天不見了,或許是少了好大一塊,連呼吸都困難;習慣跟愛,真的是一線之隔呢。

(寫到這一定有人會說,一個人生活也沒那麼難,但這是另外的討論了)

相處的分寸如何拿捏,真得好難;一段relationship中,要到甚麼程度,我們才知道「已經夠了」呢?人總是太貪心,手捧滿滿的鎏光,卻還想要更多更多的甜美,於是人們都不滿足了,但就怕在歷劫之後
真正得到的那一刻,卻因為新鮮感盡失而讓所有愛情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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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