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寒還暖的天氣跟室友和小包子窩在書房,書房位於這幢老公寓的頂樓加蓋,用水泥砌成牆面結構,屋頂再以鐵皮覆蓋隔熱,天花板不是平的,而是傾斜向下,跟整面牆的書櫃拉出一個直角三角形,應當是為了排水而設計的吧,也或許為了增加空間利用。上個月,我和室友為了還自己正常的客廳空間,同時也為了重新利用荒廢已久的書房,費了些力氣把小包子的圍欄和新購入的 Parklon 地墊搬上樓重新安置。

有了小包子的固定活動空間,書房於是具備進可攻退可守的戰備位置,下了樓梯馬上就到廚房,要處理食材或拿取飲品都很方便,書房推開門就幾乎到達陽台,而每個週末我總要花上許多時間把堆積的待洗衣物分類分次完成洗滌晾曬,或是進入低溫烘乾除濕的程序,而這些家務,總是需要多次往返陽台以人工接續處理,相對過往從樓下到樓上的路途,從書房出發操作或憑著聽覺監控洗衣機、烘衣機的進度,就要容易許多。

扯遠了,也不過是想幫自己找到一個寫字的理由。

溫暖的冬天在陽台處理衣物對我來說是種享受,在這個陽台洗晾衣服已經將近四年,我自有一套標準程序,幾乎不需要思考就可以完成所有步驟,不需要思考又能達成的成就,事實上就帶著某種療癒效果(突然想到書櫃裡翻都沒翻過的那套 ⟪家事的撫慰⟫,也不知當初買下這兩本家事指南要幹嘛)。所謂療癒效果,便是可以在「不特地保留時間」的情況下,與自己完成一段一段的思考對話。

今天風不大,邊收整經過簡單烘乾除濕,還帶點溫暖織物氣味的衣服,腦中播起張玉華唱的 ⟨原諒⟩,歌詞是這樣的:「原諒把你帶走的雨天,在突然醒來的黑夜,發現我終於沒有再流淚。」之類的,歌詞其實不大重要,只是忽然我就開始琢磨,人生裡的幾段分手,是不是有哪一段是在雨天?

想了半天,好像沒有。就算有雨,也是下在我臉上或在我心裡。於是又想起分手的幾個記憶片段,比方說初戀男友吧,初戀男友長得挺可愛,但身高不高,只比那時候的我高出三公分,於是號稱交往的兩個月內,我從沒穿過心愛的厚底涼鞋,但是他提出分手的那天,我去公車站接他,不知道為什麼就穿上了厚底涼鞋,然後我就拿到了一張紙條,寫什麼已經不記得了,應該也算不上什麼難聽的話,只是過了一個月,看見他牽著新交往的學妹,學妹短髮大眼,非常可愛,並肩走著還要矮他半個頭。

還有一個分手片段也很特別,那也是一個很短暫的戀情,清清淡淡的交往了兩個多月(又是兩個月?),正好是聖誕節,那個學長家中曾經移民南非,過的是西方人的生活方式,於是聖誕節他在 101 大樓 38 層的餐廳訂了位,帶我好好的吃了一頓浪漫大餐,有沒有禮物不記得了,但是當晚,我卻收到他提出的分手通知,說是父親反對他跟「非經介紹認證的女生」交往,於是這段感情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一個素未謀面的人下了定論,而我在啼笑皆非之餘,即便他下定決心重頭來過也不願再淌混水。

既然想到了風花雪月之事,鑽回書房隨手翻開風花雪月的張小嫻之書,入眼的是這段文字:

女孩說,她和她喜歡的人現在不能一起,她希望某年某天,他們可以在某地重新開始。

真的可以嗎?

當然是不可以。跟前男友交往六年多時我自己提出分手,那時我就問過他這樣的傻話,我問他,可不可以我們先分開好好找自己要的人生,然後過了十年,我們重新在一起?他當下就說不可以,那時候的我還想著,他怎麼這麼無情,這麼毫不猶豫。而日子走過了六七個年頭,我已經懂得,有些人,有些事,一旦斷開了連結,就最好永遠只停留在記憶深處,就像張小嫻這篇文章對自己命題的回答:「所有的重逢,都是想像比現實美麗的。」

分手,就是分手了。不管怎麼分,分得有多痛多不捨,分手了以後,我們不是不能見,而是最好不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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