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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沒耕耘部落格,這幾天呆在家裡哪都沒去,雙腳不忙碌,於是讓腦袋忙碌起來。翻著翻著找到一篇 2012-09-25 00:26:09 儲存的草稿,內容就這麼一張照片,加上預定好的標題 〈善變的物戀〉。其實是被自己的標題吸引才發現這篇閒置兩年半的草稿,最近的聊天話題內,才提到「戀物」這回事,於是讓我輕易接收到這個關鍵字,可是這麼一張照片和標題,我當時到底想講什麼呢?

連照片拍攝的地方都忘記了。

倒是這幅克林姆 Klimt Gustav 的 The Kiss (La Baiser) 主題複製版拼圖,已經作為結婚禮物變成我的收藏,正掛在家裡的牆上。第一次看見這幅畫,好像是在剝皮寮偶遇的畫展,當時深深被這幅畫迷住:被男人珍而重之捧住女人臉龐的雙手迷住、被女人摟住男人頸部的依賴迷住,更被他們兩人緊靠交纏的軀體迷住,連看著畫,都可以被其中金黃色燦爛的旖旎溫度暖上。

不知道哪裡讀來的字,說女人其實喜歡接吻更勝於做愛,想想覺得,說不定真是那麼一回事,因為接吻需要感情,做愛可能不用。或許就是因為如此,我才迷上這幅畫,才在不知道哪間咖啡館,隨手攝下這張照片。

那麼,為什麼我會下了〈善變的物戀〉 這個標題?或許當時差一點為了這幅畫,買下這個金燦燦的,可能根本不想使用的馬克杯?

簡直像在玩解謎遊戲,抽絲剝繭,推測兩年半前的自己。

也沒什麼不好的,倒是現在覺得,所謂物戀,也沒什麼好說「善變」。畢竟,人總是在改變,改變才是生命裡的恆常,我們或許有些絕對不會改變的核心在最裡面,但圓融的表層,卻是每一天都隨著外在接觸到的人事物不斷調整,當然物戀這種喜好也是。

對了,兩年半後的現在,我其實不再著迷於購買杯子了。

所謂物戀,就是尋尋覓覓找到最喜歡的那一個,將可承受的代價範圍無限延伸,捧回喜歡的物後,專一而迷戀的在常日生活中使用它,讓時間的流動在它身上留下屬於你的痕跡,累積彼此之間的身體記憶,讓它成為心中獨一無二的存在,無可取代。

物戀,其實,一點都不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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